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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宗教改革的实质和历史作用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阅读:154 评论:0

宗教改革如何在欧洲展开

一谈起宗教改革,首先想起的人便是马丁·路德,德国宗教改革的先驱和领袖‍‌‍‍‌‍‌‍‍‍‌‍‍‌‍‍‍‌‍‍‌‍‍‍‌‍‍‍‍‌‍‌‍‌‍‌‍‍‌‍‍‍‍‍‍‍‍‍‌‍‍‌‍‍‌‍‌‍‌‍。青年时代的路德,系统地学习了天主教神学,研读了圣经, 1511年,路德受修道院的差遣朝拜罗马教廷,目睹了教皇和天主教会的腐朽糜烂,使他对教会的说教越来越感到怀疑,萌发了改革德意志宗教的思想‍‌‍‍‌‍‌‍‍‍‌‍‍‌‍‍‍‌‍‍‌‍‍‍‌‍‍‍‍‌‍‌‍‌‍‌‍‍‌‍‍‍‍‍‍‍‍‍‌‍‍‌‍‍‌‍‌‍‌‍。1512年,马丁·路德获神学博士学位,并被任命为维登堡修道院的副院长和维登堡大学神学教授‍‌‍‍‌‍‌‍‍‍‌‍‍‌‍‍‍‌‍‍‌‍‍‍‌‍‍‍‍‌‍‌‍‌‍‌‍‍‌‍‍‍‍‍‍‍‍‍‌‍‍‌‍‍‌‍‌‍‌‍。他利用大学的图书馆潜心研读《圣经》,从《圣经》中悟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道理,已经初步在思想上否定了教皇的权威,立志要通过改革,实现民族复兴。

1517年,教皇利奥十世以维修罗马圣彼得大教堂为名,派人到德意志兜售赎罪券,这成了宗教改革导火线。天主教认为,世人“犯罪”后,就失落了上帝的宠爱,只有悔罪做善功以赎罪,才能获得“免罪罚”。因耶稣钉在十字架上所立的功劳无限,加上圣母和其他圣徒们的多余功劳,形成了教会的“功劳宝库”。个人能力有限,所做善功不足以完全补罪,教会可以从功劳宝库中取而赠之。教皇和主教就以此对教徒施行“大赦”。14世纪以来,这类“免罪罚”的方式,逐渐演变成出售赎罪券的方式来进行。当时教皇特使宣称,只要购买赎罪券的钱一敲响钱柜,灵魂即刻应声升入天堂。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以惊人的勇气在维登堡教堂门上贴出了《关于赎罪券的九十五条论纲》,简称“九十五条论纲”,就赎罪券问题提出异议,要求进行争辩,语锋直指教会的痛处。路德提出论纲的时候,并没有公开反对教皇,也没有想到要发动大规模的改革运动,但实际上论纲否定了教皇和教会的权威。所以,论纲尤如“放出闪电”传遍德意志,在德意志引起广泛讨论,激起了德意志民族反对罗马教廷的风潮,接着在西欧引起强烈的反响,揭开了欧洲宗教改革的序幕。

部分诸侯也开始支持路德,罗马教廷对路德恨之入骨。1520年10月,教皇下诏书,勒令路德在60天之内悔过自新,否则将开除他的教籍,路德面对威逼利诱毫不动摇,在拥护者的赞美声中把教皇的诏书付之一炬。在1521年的帝国会议上他还据理力争,毫不让步。他声称“我坚持己见,决无反悔!”这掷地有声的话语,充分表达了当时德意志人民要求摆脱罗马教廷控制的强烈愿望和坚定信心,也极大地鼓舞了德意志和西欧各国的人民,他们更加崇敬路德,也更加向往宗教改革。可以说由路德点燃的宗教改革之火在西欧各国已成燎原之势。

与马丁·路德一样,加尔文也是宗教改革的先行者和斗士之一。他生长在巴黎,在巴黎大学研究神学三年,后又到外地学习律法。1536年,他出版《基督教原理》一书,随即到日内瓦。但他的改革教会提案未被接纳,且被以“异端”身份驱逐出境。1541年,支持宗教改革的一派掌握了政权,加尔文受其邀请再返日内瓦,得到欢迎,并治理当地教会二十三年,使它成为新教的中心。

加尔文主张“先定论”,即人得救与否完全是神所预定的,但又不赞同宿命论;相反的,他认为虔诚的信仰与完美的德行是每一个将要得救的基督徒的义务,他们应该在世间努力工作以荣神益人。加尔文拿先定论来为资产阶级发财致富作辩护,他说:“一个人之所以发财致富,不在于他的品德、智慧或勤劳,而完全靠上帝的恩赐。” 一个被上帝拣选的人,内心必然充满了对上帝真诚的信仰,肯定会为了上帝而努力勤奋地劳动,过一种纯朴节俭的道德生活。加尔文则把人的工作、日常生活以及一切世俗劳动,都看作是为了荣耀上帝的崇高目的,使得现实的经济活动也获得了神圣的意义,从而为资产阶级的社会经济生活提供了神学根据和宗教动力。他认为在发展生产,聚敛财富方面越成功的人,便是为上帝增加了更多荣耀的人,也一定是为上帝所拣选的人,也就能够成为社会上越受尊重的人。加尔文主张选民要有奋斗精神,要具有简朴、诚实、讲信用等高尚美德。加尔文教派主张发财致富,支持商业和高利贷,崇尚节俭、主张克制欲望,鼓励积累资金。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上帝,为了灵魂的得救。

加尔文的教义受到许多工商业者欢迎,成为新教主流。他主张建立共和式的长老制度;建立政教合一的政权;这个教派改革教会组织,由教徒选举长老和牧师,共同管理教会;各地教会成立联谊会,领导教务,使教会组织具有资产阶级民主的形式。长老制是共和式的,由议会选举产生,独立行使教会司法权;规定市议会负责世俗事务,教会负责宗教信仰和道德生活,但实际两者结为一体,加尔文实际成为这一政教合一的政权的领袖。

在英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却是一个国王,这使得英国的宗教改革是一场自上而下的运动。自从14~15世纪的英法百年战争结束以后,英国人开始了潜心发展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程,特别是1485年开始的都铎王朝。这一王朝最著名的国王是亨利八世(1509-1547)和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他们两位的统治时代正是16世纪宗教改革的时代,而英国宗教改革的序幕便是由亨利八世拉开的。

1532年,国会根据亨利八世的要求,通过了一系列法令,规定未经国王许可,神职人员不得向罗马教廷交纳首年贡俸,禁止国民向罗马教廷上诉一切案件。1533年在由国王亲自任命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莱默主持下,法庭正式判决亨利八世与凯瑟琳的婚姻无效,宣布了他与安妮·布琳之间的合法婚姻。被亨利八世的狂妄所激怒的教皇于1533年发布诏书,判决他的离婚无效,并以开除教籍相威胁。亨利八世则针锋相对地发布了一系列对抗罗马教廷的法令,终止向教皇交纳一切岁贡,宣布英国国教是一个独立的民族教会,只服从国王的权威。1534年国会通过了著名的“至尊法案”,明文宣告:英王是英格兰国教会的最高首领,标志着英格兰教会与罗马教廷的正式决裂。在国会和贵族的支持下,亨利八世终于在全国实现了宗教改革。

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主要限于教会行政方面,他确立了国王对英格兰教会的至尊地位,惩处了一批否认国王至上权威的主教和修士,还有拒绝承认亨利离婚合法性的臣民。他把370多所修道院的土地和财产收归国有,使英格兰的修道院势力遭到毁灭性打击。在这一过程中,一些世俗地主和乡村贵族的财富大为增加,他们因而成为拥护宗教改革的最坚决的力量。

改革往往要经历些挫折,宗教改革触动的是根深蒂固的教权,教权阶层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势必出来阻止改革的推进,于是欧洲各改教运动历经许多流血战事,如1610年亨利四世被刺杀,法国再度内战,新教信徒大量逃亡。1618年德国路德派因不满奥斯堡和约被毁,由瑞典国王亚道夫领导,与国内罗马天主教徒交战了三十年,1648年签订韦斯特发里亚和约,双方重获和平相处。又如1568年荷兰北部的加尔文派信徒因反旧教与其统治者西班牙国王对战,到1609年终获独立建国与信仰自由‍‌‍‍‌‍‌‍‍‍‌‍‍‌‍‍‍‌‍‍‌‍‍‍‌‍‍‍‍‌‍‌‍‌‍‌‍‍‌‍‍‍‍‍‍‍‍‍‌‍‍‌‍‍‌‍‌‍‌‍。

英国在宗教改革后的国教还带着不少旧教色彩,许多受加尔文派影响而被称为清教徒的人,想再加以改革,使成更合乎《圣经》的信仰,却受到想恢复旧教的国王查理一世逼迫残害,于是许多人逃至新大陆,即后来独立的美国,并爆发1640 -1649年的内战,史称“清教徒改革”。清教徒获胜后,新教团体获相当自由的发展,直到1685年新国王詹姆斯二世又想恢复旧教及专制政治,人心大愤,再经1688年没有流血的“光荣革命”,终于使英国新教徒在此年获得欧洲第一个获大量信仰自由的结局。

16世纪的这场宗教改革运动,彻底造成了基督教世界不可挽回的分裂,从此,新教和天主教两派并立,永远结束了罗马教廷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摧毁了中世纪欧洲社会的基督教统一,削弱了中世纪社会的主要制度──基督教会,打破了天国理想和人间生活的截然对立,使虚幻遥远的彼岸建立在世俗的此岸,从而超越了中世纪人的生活观念,这一切都意味着中世纪走向了终点。

伴随着宗教统治模式的瓦解,近代民族意识开始真正觉醒,民族国家迅速成长起来。神性与人性、宗教生活与世俗生活的融合,确立了人性的尊严和精神的自主性,激发了人们恪守天职,勤俭生活,努力工作,追求成功的世俗热情,从而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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