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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治案件

作者:主编 时间:2023年01月04日 阅读:346 评论:0

科奇·佐治曾任阿尔巴尼亚共产党(劳动党)中央政治局委员、组织书记,部长会议副主席兼内务部长。阿劳动党指控他作为南斯拉夫共产党的代理人,在1944年11月举行的二中全会前夕,伙同另外两个政治局委员赛依弗拉·马利绍瓦和潘迪·克利斯多等人进行反党幕后活动,并在全会上把矛头对准党和恩·霍查。他们提出“阿尔巴尼亚共产党不是真正的共产党”,“党的路线和领导不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党经历的道路是“由宗派主义到机会主义,由机会主义到宗派主义”的“充满错误和反常现象的道路”,而霍查是这“一切错误的集中表现”。此后,佐治等人排挤党的总书记,控制党的领导工作。在党的八中全会(1948.2)上,佐治等人再次提出,党执行一条错误路线,存在着宗派活动;霍查是错误道路的主要祸首,穆·谢胡进行了反对南斯拉夫的活动。八中全会处理一批干部,并使党中央承认错误。阿劳动党后来称八中全会是科·佐治集团的路线取得暂时胜利的会议,是党历史上的污点。1948年6月,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关于南斯拉夫问题的决议发表后,阿在同年9月召开党的十一中全会,认为党的政治路线到1947年底基本上是正确的,组织路线基本上是错误的,其责任完全在于佐治等人。十一中全会认为,二中全会的主要决议和八中全会的全部决议是错误的,宣布无效。全会决定解除科·佐治的组织书记职务,保留其政治局委员资格。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1948.11)决定把佐治、克利斯多等人开除出党。1949年5—6月,地拉那开庭审讯,判处佐治死刑,克利斯多2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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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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