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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国有企业私有化》解读

作者:主编 时间:2022年12月07日 阅读:246 评论:0

80年代以前墨西哥实行混合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和国家干预在经济发展中起重要作用,至80年代初墨西哥共有1155家国营企业掌握着石油、钢铁、电力等国家经济命脉部门。但随着80年代初债务危机的爆发,国有企业和国家过多干预亦暴露出许多问题,促成了私有化浪潮的掀起。概括来看墨西哥私有化动因有三点:①为了摆脱财政赤字和外债负担。墨西哥每年用于维持国有企业的发展的公共开支占其全部的50%以上,财政赤字上升。为此举借的外债又大部为国有企业吸收。所以债台高筑。②为了经济转轨的需要。从30年代开始实施的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在80年代初已步履艰难,无以为继。因此从内向型的进口替代向外向型的出口导向战略转变的重点,就是收缩国有经济,减少国家干预。③重新安排债务、参加国际经济循环及利用有限资金发展高科技产业等方面的需要,也是促使国有企业私有化的原因。

1982年后上台的德拉马德里政府及萨利纳斯政府相继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转换企业机制的改革。他们在整顿企业、推行私有化时吸收了外国的做法,形成了有自己特色的政策与措施。

一、主要采取关、停、并、转、售的方式。1983年修改有关法规,对国有企业进行分类并确定采取有区别的措施:关闭资金不足已停产或将停产及已经完成历史使命且经济效益差的企业,并出售其资产;合并生产环节联系密切或生产性质相似的企业;把对地区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企业转让给地方政府,出售所有非战略部门和非优先发展部门的企业。

二、采取有计划、分步骤的渐进方式。1983年起私有化进程分三阶段:第一,1983—1985年实施压缩公共开支、减少财政赤字、削减国有企业的支出与赤字为内容的应急性经济调整,为私有化做准备;第二,1986—1988年大批出售中、小型国有企业,到1988年底一些轻工业部门中完全没有国有企业,并大大减少它们在钢铁、冶金等部门的参与;第三,1988年后高潮期,大幅度削减对国有企业的补贴、放开生产价格之时,大量出售大型的几乎所有部门的企业。至1992年初国有企业总数已由1988年的1155家降为80家左右。

三、出售方法灵活、外资购买条件宽松。依据企业规模、经营范围和出售时间的不同采用了直接出售和股市出售的方式。

四、在私有化进程中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两种经济手段并用。表现在:对非战略部门和企业进行关停并转售之时,国家又通过调整价格、改造设备和改善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战略性部门和优先部门进行控制、扶植。不仅如此,国家还通过新建国有企业、提高价格等方法,加强其作为宏观调控、总量控制、资源配置及生产力布局“推进器”的作用。

目前私有化进程已基本完成,并且已经和正在发挥预期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活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减少国家赤字。1992年上半年首次实现了财政盈余,并一举清偿了71.71亿美元的公共外债。墨西哥的私有化是对国有经济的合理收缩和扬弃,使政府和企业借助市场都找到了合理发挥自身作用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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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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